电瓶车伤人赔偿,应该怎样赔偿

2019-08-19 18:3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依据伤残等级和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19-08-19 18:39:2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58今日律师解答 50866

相关推荐
房子没到期不想租了对方要求押金不推还要扣一个月房租 1回答
退婚后女方怀孕起诉男方精神损失费30万能胜诉么 1回答
辞职了,但是店里不给辞职不让走 走的话工资就不给 1回答
厂里干了三个月也转正了开除是不是要赔偿 1回答
建筑好的房子在外面加电梯合法吗 1回答
药监处罚结果,怎么去陈述 1回答
法院有权力扣留事故车的货物吗? 1回答
处对象不到两个月借了三万 发现是骗子。该怎么处理 1回答
台湾离婚了还可以申请复议 1回答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是要放人么 1回答
法院咨询热线 请问 我在线法律咨询会产生费用吗 我的号码和百度捆绑在一起 律师等会打电话来 我要不要付话费 1回答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想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1回答
医保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1回答
欠老丈人钱现在离婚了要还吗 1回答
离婚补充协议房产变更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