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上次咨询的田女士,因为我们有套住房,还没有还完贷款,我想问的是,我能不能把这套房子公证给我儿子,他现在有四岁,我怕走到离婚那一步,什么都没给孩子留!麻烦您了!谢谢,谢谢!
2024-10-07 22:25尊敬的田女士, 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建议。 在您与配偶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公证。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建议在购房时明确约定产权归属,比如以书面形式确定为“共有”或“归一方所有”。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平等的抚养权,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实际情况来决定。 如果您担心将来可能会发生离婚的情况,可以在签订协议之前充分考虑并协商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等。 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