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东莞17年6.10签订合同,东莞到北京,17年6.13日货物安全到达北京卸货,收货人签收。东莞签合同一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付运费5800元。请问,我这运费该怎么要回,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吗?现在我有双方签下的运输合同,收货人签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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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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