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8万,还有其它费用十几万,婚后三年,女方没生孩子,男方因她所借债没还清,女方提出离婚,并离家出走,男方要求女方退还8万元彩礼,女方又不愿还,法律支持男方退还彩礼的诉求吗?
5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一方当事人赠与另一方当事人的财物,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确已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应返还。但是,具体到本案中,由于女方未能生育子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男方也无能力偿还债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男方返还彩礼的义务。 此外,如果男方确实存在其他经济困难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适当减少彩礼金额的返还比例。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男方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