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媳妇协议离婚,债务归我,车归我,房子给她,我们在农村信用社有贷款,都签字了。如果这贷款我暂时还不上了,请问,跟她还有什么关系没?她还有法律责任没?
2024-10-29 22:1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与您的妻子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也已经进行了签字确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你们已经对婚姻关系中的相关财产做出了约定,并且贷款也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因此,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你们之间不存在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可能会影响到您和您的妻子之间的其他经济利益。例如,您可能会失去某些权益或者被要求支付额外的利息等。因此,建议您及时与银行联系,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和违约后果,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避免这些不利影响。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