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律师,夫妻双方在两年前在银行买了一套抵押贷款的房子,合同上写的是男方名字,以后男方还了两年房贷,现在准备离婚,剩下的房贷如何处理?还有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情况下欠了很多钱,这些在离婚时候女方可以跟法院申请净身出户吗?麻烦律师们看到的话尽快回复我,谢谢!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对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 关于房产的处理。 -如果你们已经离婚,且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则需要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偿还剩余的贷款。如果双方同意继续承担,那么贷款将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如果一方不同意继续承担剩余贷款,而另一方也不同意放弃所有权,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债务问题。 -在离婚时,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并请求法院判决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滞纳金。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在提出这种请求之前,请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转账记录、收据等。 请记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