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调解撤诉,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判离吗?还有一个儿子两周岁。能否判给女方?
26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将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后,经人民法院调解撤诉的,如果另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后,经人民法院调解撤诉,并且一方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再次审理案件,判决准予离婚。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为依据。因此,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和成长环境等因素来做出判决。 综上所述,如果您已经经过了两次离婚诉讼,并且对方坚持要离婚,且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理由提出离婚,那么法院可能将会基于上述规定作出判决。但是,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孩子的情况等。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