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11月,期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现在想要求和公司解除劳务关系。 我是16年9月份进的厂,现在17年7月份,在此期间公司让我签了两份劳务合同,一个是16年11月份,一个是17年1月份,两次签的公司名称不是一样的,但是两个公司是一个人管理的,给我们打工资的是同一个人,是个人打的工资。我现在想通过劳务局,申请仲裁,但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没了,我跟公司要原件复印不肯,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作为仲裁的证据。 我从公司电脑里,把我这个月的考勤记录打印出来了,之前的考勤记录已经找不到了。 我希望请教一下律师您们帮我一下,帮我想想办法,和我需要提供的资料,谢谢
2021-06-22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