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月七日离婚,协议书上写好男方分女方共同财产10万元,现在男方不想给,我们结婚后买了一辆旅游大巴车,在我娘家借了七万,现在离婚了,男方不想给这十万元,这十万里面还有四万是在我娘家借的钱,相当于共同财产只有六万,我该怎么办,他会不会转移财产
6天前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可能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存在争议。您提到的债务和借款情况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院判决。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了男方应支付女方10万元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即使后来发现男方不愿意支付,这也构成了违反协议的行为。 其次,关于您的债权问题,如果您确实有证据证明这些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向男方主张过还款请求,那么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这笔款项。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财产保全等程序,以确保您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最后,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与男方进行深入沟通,明确你们之间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意见,并达成书面协议。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