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年了,我妈妈想买房子住借我的钱要写我名字,请问这样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2025-02-15 17:4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因此,您母亲要求将购房款用于您婚前房产的装修和维护,且购房款属于其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将购房款作为婚后家庭共同财产处理,并由双方合理分担房屋的维修费用等共同支出。最终,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的协议约定及法院判决来确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