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租借)快餐店转让,对方在达成转让共识后与3.7日签订此协议并交付2万元定金,期间对方需要提供产证复印件,3.16我联系原房东提供。后同日下午对方因复印件提供晚了要求退还2万押金退回,我没有答应。 隔几日后,3.22对方联系我要复印件。并约原房东与26日见面签订合同,房东到场后说明与对方只能签订到我之前签订租赁合同的日期,2018.12.17日。时间段为21一个月。对方不肯签订,并要求退还定金。我想咨询一下根据这个协议,对方不签订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我是否可以不退回2万定金!万分感谢!!!
2021-08-0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