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河南省西华县一个独生子女,自小父母离异,户口本跟父亲一起,本人已婚,户口现在河南漯河婆家,自从2015年父亲去世后,父亲的农村宅基地竟属于三叔儿子的名下,请问这样合理吗?不应该是父亲去世后所有归属于他的女儿吗?
2024-09-09 00:2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如果您的父亲在世时未将宅基地转让或赠与他人,则该宅基地应当归您所有。因此,即使您已经结婚并迁入外地生活,也不应被视为放弃了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至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建议您向当地村委会或者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宅基地,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如申请确权登记等。同时,也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