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在多年前离婚,留下了一个女孩,还未成年,今年15岁,当初离婚的时候孩子她爸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去年检查得了恶性肿瘤,从孩子看病到现在已经过了大概半年多的时间。她爸就去医院看过一次,之后再也没露面,前后一共拿了不到五万块钱,如今孩子她爸不愿再拿钱给孩子看病。一直说没钱,我姐到处借钱给孩子看病,一共借了大概2万块钱,我姐是家庭主妇,没有收入来源。现在实在没办法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她爸吗?
2024-09-09 01:27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姐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保护孩子的利益。 与孩子一起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孩子的权益和权利,并请求被告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在必要时,考虑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以便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治疗和支持。 同时,请确保您的行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