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房子是婚前购买 婚后房产证下来 开始写的老公名字 后来写上我的名字 因为感情不和我们和平分开了 离婚协议写的是房产变卖后一人一半 可是一直都没有卖我和女儿在这住着呢 请问房子现在跟我有关系吗? 我应该怎么做?
2024-09-09 03:04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房,并且房屋产权登记为夫妻二人或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和丈夫结婚后不久即对房产进行了变更并登记到您的名下,这表明该房产已经转化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然而,由于您与丈夫之间的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该房产将进行分割,并且在离婚时没有出售,这意味着该房产在离婚后依然属于您和孩子的共有财产。如果您需要处理该房产相关的事务,建议您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房产继承流程和要求。 此外,考虑到房产价值的变化以及未来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以便更好地规划和处置房产。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