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营业务遭受沉重打击,导致大股东(持股比例68%)和二股东(持股比例15%)产生矛盾,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运作。我想问大股东是否可以提出对公司进行清算,第二赔偿的顺序是什么?
4小时前首先,您的描述中没有明确指出您所在的具体情况或案件细节。如果您是公司的员工或者投资者,建议您尽快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具体的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并寻求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的问题是关于企业经营困境,可能涉及破产清算的问题,那么在特定情况下,大股东确实有权提议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这通常意味着通过法院程序,将企业的财产进行分配,以清偿债务并满足所有债权人的要求。 在清算过程中,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会按照以下顺序支付。 偿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清偿公司所欠税款; 债权人按照一定比例受偿,即先偿还优先债权人,然后是次级债权人,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人。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最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