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了,离婚协议上两个孩子都给了男方,但女方口头协议说一年后要一个孩子,现在女方再婚了,可以起诉把孩子给她了么
8天前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并且没有涉及到任何变更或补充的条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在协议中声明要在一年后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权,这并不违反离婚协议中的约定。 然而,即使如此,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法院判决来确定的。如果女方再次提出请求并主张她的权益,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她的主张是合理的,并且这个请求是在合法的基础上提出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成长记录、学校成绩报告单等,以支持你的主张。此外,你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程序以及可能采取的行动。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记住,家庭关系的维护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而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