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别人的二手车,自行约定分期付款,有书面合同,有欠条。结果发现对方已经抵押给银行,河北农村信用社,我就不想买这个车了。当初约定总价9万,已付6万8。现在对方已让我支付剩余款项为由不给我车,也不把钱退还给我。本来我在外地务工,现在因为这个事已经耽误我很多时间,我想请律师直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我的损失以及之前支付的金钱及利息。
2024-06-28 02:22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购买二手车的过程中遇到了对方隐瞒车辆已抵押的情况,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您已经支付了6万8,但因为车辆存在抵押问题,您决定不再购买。对方不退还已付款项,这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首先,您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利息。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其次,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欺诈,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款项、利息以及因处理此事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最后,考虑到您已经耽误了较多时间,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处理此事而造成的误工损失。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欠条、付款凭证、车辆抵押证明等,以便律师帮助您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还可以帮助您评估可能的损失和赔偿金额,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