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间门店,每年租金6万元,租金一年一交!合同期3年,至2016年7月合同期已满并续签,同时交付5万元房租,(当时资金不足,与房东口头承诺过一段时间补齐)直到现在,也因资金不足没有交付其余的一万元,房东要钱未果说要关我的店。我跟他说若我一直交不上则到我所交的五万元房租对应的日期就把店关掉!交还房子!但房东并未同意,我想咨询下,房东有权利在不退我租金的情况下收回房子吗?
2024-07-18 22:3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或者双方对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无特殊约定,则房屋的所有权应随租赁期限届满而转移给承租人。因此,在本案例中,即使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租金,且双方就剩余部分租金的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确保房东有权在您无法按时支付全部租金时立即解除租赁合同。 此外,如果您已经向房东承诺将尽快补足剩余租金,并且房东对此表示认可,那么房东可能更愿意接受您的延期支付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延长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剩余租金的问题。 总之,建议您与房东进一步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