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七年前离婚了,当时属于赌气离婚,净身出户,后来两个人又在一起,但是没有复婚。现在我丈夫不想要我了,对我这种不好(现在涉及到房屋财产问题想箱子咨询一下)房屋属于拆迁以后补给我的房(他们家人同意给我)我想卖,但是社区管事的说需要夫妻二人共同签字才可以(请问这个合法吗)
2025-10-07 18:30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您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并且已经离婚,因此在处理涉及房产和财产的问题时可能需要特别注意一些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房产和财产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一方取得另一方的房产或者财产,并不影响该房产或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也就是说,在您与前夫离婚之前,房产就是他所有的;而在离婚之后,如果您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房产,则应视为是您的所有。 其次,关于出售房产的问题,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可以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进行,无需经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就需要考虑是否要继续坚持自己的意见,以及如何解决对方的反对意见。 最后,关于社区管事的决定,这通常是一种行政行为,而非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社区管事认为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能出售房产,那么您应该尊重他们的建议,但在实际操作中,您仍然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这一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