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生意亏损,2010年3月22日,我表姐好心借我5万块钱,当时没写借条只按口头协议的约定,每年按一分两厘的利息计算,在此期间我每年没有按时交利息,截止2018年2月14日.我表姐按利滚利的方式要求我归还146684元.双方因利滚利产生纠纷,我想咨询一下律师。
21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表姐可能涉嫌高利贷。我国法律规定,借贷行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利息过高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