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庭3.17原告起诉被告有家庭暴力无共同财产 无共同债务请求离婚,被告诉讼答辩说原告有癫痫一直靠药物支撑,生活不能自理,有精神疾病,没有家庭暴力只是语言争吵等,法官宣布这次调解不成下月4.11号宣判,可是今天3.20号 法院拿电话说证实了什么?让我在3.21号下午3点去法院,这是什么事?还是说被告那边在法院有人
2024-09-03 05:4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法官要求您在21日下午3点前往法院,可能是为了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或证据。请确保按时到场。 如果被告方面确实在法院有人,那么这可能意味着他们已经收到了传票,并且需要出席法庭以应对指控。 无论哪种情况,请务必按照法院的要求准时到达并配合调查和审理工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建议及时与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联系获取帮助和指导。希望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