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业主,物业把我告到法院了,2014年入住的,前期物业费不需要,有一卡通
回答数:322
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在2014年入住时,是否已经缴纳了物业费?如果没有缴纳,则可能涉及违约责任。其次,如果物业费用确实不存在,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有关机构投诉处理。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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