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号第一次开庭法院判定不离婚结果,针对这一事实有如下几个问题:1.啥时候可以第二次起诉,第二次启诉离婚需提供具体哪些证明资料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2.共同财产与债务分割问题:梁平老家有一套2012年新建好房子,造价34万,沙坪坝西永微电园有套按揭商品房,合同价值38万,才付首付及按揭1年共计19万,还欠房贷24万,此房所有款项都由我支付,我工作也在沙坪坝,请问如何才能争取到此房子归我所有?对方也想要此商品房。3.有一个儿子现15岁,小孩原随爸爸生活,我需付多少护养费给对方,是不是付到18岁就可?
2016-12-10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