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是亲戚,甲因资金周转需要找乙向乙单位里同事借款,乙答应了甲的请求,乙就向单位里同事丙借了十万元现金同时乙和丙说清楚了借的钱是借给亲戚甲的资金周转,乙只是帮亲戚借的钱说好二个月归还本金,丙在拿钱给乙的时候要求乙写了张以乙的名字的借款条子给丙作为借据,乙因为是单位同事也没多想就写了张乙借丙人民币十万元的借条给丙,当天乙就拿了丙的十万元钱去送给甲,可是甲又让丁写了张十万元的借据给乙,而乙和丁并不认识,但碍于甲是亲戚又不方便多问,过了几小时乙发信息给甲,问这笔借款的实际借用人因为乙不认识是否可靠,如果今后钱追不回来要你甲负责人的啊!甲回答说,没事的,现在因为丁还不出钱加上人都消失了,丙就拿了乙写
2025-03-13 05:0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大致分析如下。 甲和乙是亲戚关系。 乙向单位里的同事丙借了十万元现金,并且口头约定还款期限为两个月。丙也同意借钱给乙,并将钱交给乙。 乙为了方便管理和追踪,便将借条写给了丙。 由于乙不认识丁,因此乙没有直接将钱交给丁。 关于借款实际使用人的问题,如果乙认为丁不是真正的借款人,那么他有权要求甲对债务承担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乙并没有证据证明丁就是真正借款人,因此无法明确地要求甲承担全部责任。此外,即使乙有证据表明丁不是真正借款人,他也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他的主张,否则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总之,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乙都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丁并非真实借款人,并据此向甲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乙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者未能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会导致不利后果。因此,建议乙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