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租给别人了,合同签了半年,合同上写着一次性给了半年租金,实际上只给了五个月租金。现在已经租了三个月了,还有两个月到期,我可以以对方未支付足额租金为理由,解除合同吗
回答数:545
您好,如合同上约定了具体的解除事由,则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如合同未约定,则在五个月期满后对方不额外支付租金却仍进行使用的话,则涉嫌违约,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1699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27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