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幼儿园的保育员,没签劳动合同,提前二十多天告诉园方要辞职,但园方说要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合理吗,该怎么维权
回答数:541
您好,不合理。未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或构成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建议您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对方不应无故扣除您的工资,协商不成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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