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免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1-01-21 15:3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要具体分析,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 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1-01-21 15:32:5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633今日律师解答 50612

相关推荐
网赌冻结银行卡钱会没收吗 1回答
离婚双方同意不回男方可以离吗 1回答
鱼肉让耗子吃了如何赔偿 1回答
开车出了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办 1回答
你好!营业执照怎么办 1回答
请问长垣劳动仲裁委员会地点在哪?联系电话是多少? 1回答
60岁老人事故保险赔偿 1回答
国家对于代孕是什么态度,在国内代孕是违法的吗 1回答
我开摩托车撞了小轿车,他是逆行车道,已经判定他是全责,目前我想拿出我那台摩托车 1回答
借钱后消息不回电话不接如何追债 1回答
离婚咨询 子女归属问题 1回答
人联系不上报警有用吗 1回答
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弄丢了,工伤鉴定已完成了,律临的律师说可以补办,结果社保的人说只能给复印件。 1回答
朋友欠我1000元不还可以起诉吗 1回答
股东免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