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男方购房一共是37万,但是他父母付了首付17万,剩下的21万则由男方从公积金贷款中扣,月月要还款,一共欢15年。我想问的是,男方还贷款款1年后我们结婚了,以后的14年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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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你和男方结婚后的一年内,你们共同偿还的贷款金额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如何分配这笔债务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在办理离婚时明确约定。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债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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