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以我父母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按揭8年,买这个房子是因为房地产推出了一个新的买房方式,就是我们可以向房地产商贷款利息很低,我们向房地产商贷了12万,每年付12000的本金,每月付利息300到400,还的本金多了,利息就慢慢变少,由于我这两年生意不好就没有还本金,房地产那边发来了崔还款,说再不还就要告我,我想知道这个被告后我也没有钱他是不是有收回房子的可能,影不影响我其他的财产
2025-01-21 07:12首先,关于您的债务问题,建议您尽快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沟通。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按照当前的还款计划和利率,确实存在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并相应减少利息的可能性。如果您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全部本金,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协商,看看是否有可能降低月供或分期偿还。 其次,关于房地产公司是否有收回房屋的权利,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具体条款。一般来说,即使您暂时无法支付全部款项,房地产公司也可能有权要求您继续履行剩余的还款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机构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最后,对于其他财产,房地产公司的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否则房地产公司通常无权直接处置您名下的房产或其他财产。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