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妈是十年前买的房子,当时有村里见证人和合同协议,也住了十年,但是一直没有过户,现在想要重建房屋。当时卖房的人(女)已经过世,最近去政府询问,说首先要她五个子女的公证,以及卖房夫妻的死亡证明,最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我想问,1、我非要等户过完,才可以重建吗,是否建议边过户边重建房屋?2、如果对方反悔,要求返还甚至不过户给姨妈,怎么办?3、如果我重建房屋了,对方是否可以要回去?(当时给卖方给她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名字也不一样:一个是卖方,一个是卖方的儿子)
2025-07-24 07:54关于是否需要等待过户手续完成再进行重建,这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如卖方已去世或其继承人拒绝转让,则可能需要等到所有相关程序完成后才能开始重建工作。 对于对方反悔并要求返还或不过户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策略。 如果您已经完成了重建工作,对方有权要求收回该房产。然而,这种情况通常需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并且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因此,在决定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与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咨询,以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