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公目前在香港工作,都在香港生活,男孩8岁女孩4岁。女儿是香港户口,我亲自带大女儿。如今我们没感情想离婚,为争取女儿抚养权想回海口找份工作。如果我离开,会因为我离开没照顾女儿,法院判决给男方?有结婚证,孩子一个8岁,一个4岁,100万左右,婚后,婚后有有两套房,200万以上,xin
25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抚养权。因此,即使您与丈夫的感情出现问题,也不能因此而剥夺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香港政府规定,外籍人士在没有特别情况下,必须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才能申请入籍。如果您打算回国工作,需要先解决孩子户口问题,并确保您的身份符合入籍条件。 假设您决定留在香港工作,那么您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教育和成长环境,以及家庭生活的稳定性。同时,也需要评估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足以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用。 由于涉及婚姻、财产分割等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策。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到您,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