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火锅店,大约一百七十万,三个股东人,第一年签署合同一位投资人投资20万,红利14万,第一年分红之后,第二年在三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双方再一次签署了同样的合同,但当时的火锅店已经入不敷出,开始不断的亏钱,当我们得知这个合同之后我们尝试和那位投资人商谈,更改合同,可那方不同意,他想要撤股,我们还给他20万,没有给的红利继续在火锅店占股,让他掌管火锅店,当大股东可现在的火锅店就是亏的,一分钱不赚还倒贴,十万的房租都已经交不起了,负债一百多万,那位股东还说现在还不起我们以后还给他,不知道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起诉呢?
2021-01-27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