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二婚,现在生病,在和我母亲结婚之前,有一套房,他自己交了1万3,后来我母亲替他交了1万补清房款,要是打官司离婚母亲能分到吗 不方便打电话☎️
2024-12-21 01:04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在与他人结婚前,如果您父亲已支付了一部分购房款项,并且该房屋是在其与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这部分购房款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您的父亲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您的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这处房产的一部分份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继承比例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遗产的实际价值等因素来确定。 此外,建议您或您的母亲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