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5年9月26日结婚 结婚后女方以各种理由不让我与其发生关系 甚至提出分居 我们有一个不到2周岁的小孩 女方在孩子半年期间就不按时喂奶 8个月就断奶了 一直由孩子奶奶在家照顾 今年过完年之后经常晚上很晚回家出去吃饭唱歌甚至有2次不回家 现在我准备离婚 现在财务情况是这样 我们双方都有外债 女方5万信用卡 我是2万5欠他人的 房子购买时我付的钱因为不能贷款所以是女方名字 我没有办法出具付款证明因为在女方公司办理所以都是女方签字 请问 如果经过法院判决的结果因该怎么判 房子贷款没有还完 怎么样分割财产 还有能不能拿到孩子抚养权
2021-07-2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