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1998年借我房产证通过关係去银行抵押贷款2万元,抵押前房证未办平估过户手朮,我仅在一表上簽了同意抵押。至今因周某外逃无影,信用社长期扣证但又不敢拍卖,请问这样的抵押可有效?抵押可有失效期?可否起诉信用社拿回房证?
2025-01-17 19:44一、关于抵押效力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因此,你们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 二、关于抵押失效期限的问题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抵押失效的具体期限,通常情况下,抵押人应当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一年内行使抵押权;如果主债权已经到期,则不得再行主张抵押权。 三、关于起诉信用社的问题 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信用社返还房屋产权证。在诉讼过程中,你们可以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抵押合同无效,并且你们有权主张抵押权。 四、建议。 在诉讼前,你们应与信用社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协商不成,你们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 如果需要,你们也可以聘请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 最后,提醒你们,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慎重,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