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5年的时候给别人担保了两万块钱,当时没注意担保时间,直到借款人到期没还,债主来给我要钱我才知道担保日期到2019年,可是欠条都是债主和借款人每年在换,也没通过我,我问一下我的责任要承担多少。谢谢
2025-03-23 15:2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的担保责任应当从债务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款人在2015年至2019年间没有向债权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那么您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建议您及时与债权人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保留诉讼时效的意图,并考虑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如提前起诉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如果您发现债务人已经无法偿还债务,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例如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处理债务纠纷。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务必仔细阅读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在签署合同时认真核对所有信息,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