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一位老医生所托,帮她咨询咨询。 她的诊所小区自2016年十月份就开始在搞改造工程,2017年8月份被拆除。诊所是97年她自己出钱建起来,每月向房产公司缴纳一定的租金。用至2015年因房屋破旧又重新自己花4万修缮。拆除后,房产公司在该小区另一栋分了一个两房一厅,房租比原来的贵些。医生现在的想法是,分给的房子租金我会按时缴纳,但15年自己花4万快钱修缮的房子,拆了没有得到一点赔偿。负责此次工程改造、拆除的是柳州的一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某某律师:如果收到,看到,希望可以回个电话!
2025-04-18 02:23尊敬的医生。 您好!我是一名法律顾问,非常感谢您对我和我的团队的信任。关于您的诊所小区改造工程的问题,我们建议您尽快与相关的政府部门或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补偿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果您认为拆迁方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补偿,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外,对于您提到的4万元维修费用,由于这部分费用是在拆迁前发生的,且属于合法支出,拆迁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您有权要求拆迁方对此进行合理补偿。 最后,我们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开发商,以便尽早解决问题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反应,以免影响到后续的解决方案。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