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题,我原来是做快递的,给长林公司发货到成都,收货方收到货了但长林公司去收款他又不认帐,叫把单子拿去看,单子上有收货人的签字,当时快递送货回去后还是在电脑上签收了的,后来单子丢了,没找到,后来长林公司把电脑签收图片给收货人看,他说看不清楚,看不见日子就不给长林公司付款,这下长林收不到钱就把我们钱扣了不给,我是发货方,说是我们的责任,请问下我想走法律程序应该是起诉哪一方?
2025-04-18 03:43您好!您遇到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合同纠纷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联系收货方,了解他们对货物质量是否有异议,并确认是否需要退货或更换。 如果收货方表示没有质量问题,那么您的工作是完成发货并确保货物正确送达。如果货物出现问题,您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尽管单据丢失,但如果您有其他证据证明货物已经按要求送达,并且收货方已接收货物,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在处理过程中,您也可以尝试与长林公司沟通,看看是否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采取何种行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同时,在任何法律事务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都是明智的选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