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4.26去办理的资金监管,后来因为我个人的贷款问题,于4.28重新撤销办理了一次(当时房东也在场一起办理的,相当于认可的),现在流程进入贷款审核完毕,等待放款阶段,但是房东急用钱,嫌我的贷款等待时间太久了,说不卖了(当时中介单方面承诺她,5.2能放款,5.15她能拿到钱,但是我没有承诺她,而且现在中介把未放款原因推给我们,说是因为我们改了一次资金监管,导致放款被拖延了,错过了5.2的放款时间),房东现在就说,按照合同赔付我们违约金,房子不卖了,我不同意,我想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2024-10-09 03:19首先,关于您的房屋交易,根据法律规定和市场惯例,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同意并签订了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则应严格遵守。因此,在您与房东签订的任何协议中,应该明确约定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并在必要时进行详细记录。 其次,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资金监管的问题,银行审批程序延长,这可能导致贷款未能按时发放。 中介公司可能没有准确传达您的购房意向,导致贷款审批延误。 房东可能有其他紧急需求,需要提前出售房产以解决资金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向中介公司提出申诉,询问延迟放款的具体原因,并要求他们提供合理的解释和支持。 联系银行,了解贷款审批延期的原因以及是否有可能尽快完成审批。 尽快联系房东,就推迟支付日期达成一致意见,例如通过减少首付金额、延期支付等方式缓解财务压力。 如果房东坚持要解除合同,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请确保所有沟通和文件记录清晰完整,以便将来可能出现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证据。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