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一年了 有一个孩子男孩四岁半了 抚养权归我 一直也是我独自扶养 我一直在努力的想复婚 前妻一直不同意 孩子在老家上幼儿园 平日我打工我妈在家照顾 前妻每个礼拜孩子不上学都会过来给孩子接走住两天 我因为是有复婚的心思 就也一直让她接的这么勤快 可是现在她在网上交了一个男朋友 我对她再说复合她拒绝的非常死 我现在已经看不到任何希望了 也不想这样纠结复婚了 我知道法律规定即使离婚了她对孩子也有探望权 但是现在她对孩子的接走和探望已经影响到我的个人生活和下次的感情发现 我想咨询一下 关于孩子探望一般有什么标准吗 她是不是还得付给我抚养费呀 不付抚养费是不是就可以取消她的探权呀
24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存在子女抚养关系,则其子女的探视权应当由双方共同享有。至于探视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且探视的时间不应过于频繁或过长。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来决定。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抚养费。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司法机关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面临的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如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