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给为了两个儿子娶媳妇盖了三间瓦房,老大没住让给老二住了,后来分家时老大多得了一些地皮。过了几年老大说没住这个房子感觉吃亏给老人要钱,老人没钱就跟老二要钱,要两千,就给一千多,因为他多得地皮了。25年后又要钱,并且不承认之前的一千多元钱,并且由两千涨到一万,老二家可以起诉老大吗
2025-10-19 03:0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老大的要求可能涉及到继承权和财产分割的问题。 首先,关于房产的继承权,法律规定,如果老人去世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则视为默认同意继承。因此,即使老人当时没有直接提及房产继承事宜,也应该被视为默认同意。 其次,关于土地的继承权,同样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定继承条件。在一些地区,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而非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至于老人提出的两千元和数千元的款项问题,这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经济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追讨、遗产分配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是老人的法律顾问,建议您与老人沟通,了解其真实意图和诉求,并寻求合法途径来解决争议。同时,考虑到该案件涉及较多法律细节,建议您寻找专业的法律人士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