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借给一个人12万,一年期限,利息3万,一年过后还15万,他有个车库房照在我手里抵押,值40多万。有个中间人担保,这个中间人我认识。然后我想问一下就是这个借条以后发生纠纷有没有法律效应?打官司能不能做证据?还有借款人要是不还钱的话,车库是借款人的名字,我可以占有吗?跟中间人有没有关系?谢谢律师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2025-02-15 18:3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需要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率和还款期限等事项。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利息或者利息计算方式,那么该利息可能被认为是自然孳息的一部分。 如果您已经将车库房作为抵押物,那么您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果借款人拒绝还款,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剩余债务;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借款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借贷过程中,建议您保留所有的相关文件记录,包括借款合同、借据、转账凭证等,以便于日后处理借贷纠纷。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财务顾问,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情况。 最后,无论何时,保护好自身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