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我这里上班,借20000块钱跑了,电话也不接,由于是在我这里上班所以当时没有让他打条子,但是有证人和聊天记录,这个钱通过起诉可以要回来嘛!
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朋友在您这里工作时向您借款,并且您没有要求他出具书面证明,那么这可能被视为一种“默示保证”,即您知道并同意他以口头形式承诺还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提起诉讼来追讨这笔债务。 在法庭上,您可以提供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包括聊天记录等。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您进行辩护。 请注意,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务必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尊重法律程序。希望我的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