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订1年,从2017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5日(实际租房一年三个月,没有再续签合同),押金3000付三,每季度都是提前支付房租(且有支付宝支付凭证),到现在为止,通知房东不再续租。房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为由,要求扣除一个月租金(《合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过去的三个月按照房东的要求如常交房租,房东亦未要求续签合同。 房东要求扣除一个月租金是否合理? 我应该如何办?
15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房东之间的租房合同是有效的,并且双方都遵守了合同条款。但是,如果您已经决定不再续租,那么房东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三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提前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您提前一个月通知他您不再续租,以便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寻找新的承租人或处理其他事宜。 最后,如果房东坚持要求扣除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您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尝试提出一种解决方案,比如将剩余的三个月租金折合成一定数量的现金,然后分期支付给房东,或者直接退还给您所有的押金并退回剩余的租金差额。无论如何,都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