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个难题非常需要您的帮助。是这样的:我的父亲二婚,之后就一起推了老房子建了新房。老房子是我奶奶的,土地证也是我奶奶的名字,我奶奶是由我父亲赡养。十多年后,由于这个女人蛮横霸道,多次打伤我的亲戚和父亲。现在跟家里人全都闹翻了,但是由于我们村是将要搬迁区就没离婚。理由是房子不好分。我就想问一下律师。这如果要分家产,是怎么分法。我当初是判给我母亲的,那女人也有个儿子跟着嫁过来的,现户口已转过来了。就是有四个人(奶奶 父亲 女人 她儿子)由于我奶奶93了怕哪天不在了,我父亲就少分一份。土地证的名字是我奶奶的,房子是他们一起建的,请问离婚了按人头来分家产吗?望解答。感谢。
2024-09-28 17:23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并考虑各人的经济状况、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配。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建议您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同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