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我是一个打工的,我在新巷城步行街是一个配钥匙的,在新巷城干了四年了,我现年55岁,6月1号下午因为摆摊的地方,我在这地方今年摆了半年多了,那个男子不让我摆,把我打了,6月2号有给我找事,我去派出所找人出去了,我等了两个多小时没有回来,我有来配钥匙,我去和他讲和,可是他就持刀砍了我俩个姑,砍了我还有一个路人共砍四人,如医疗费一分没给,派出所把人放了,我们去做了鉴定,我头上3.2我姑娘头上7.5我那姑娘胳膊11.几,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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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做下伤情鉴定,若是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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