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吉林省公主岭市华生购物中心的业主,我与华生商场系联营关糸,就是我不交摊位费商场每月从我营业额中扣提点百分之十五,其它物业费每平米每月30元,导购员工资提成加奖金,电费,店庆,刷卡费都得我正常开销,1月18号开业前正式签了合同,才一个多月商场又让全体业主签补充协议,弄了个(三九承诺),不许业主的商品价格高与京东,天猫旗舰店,否则高出的价格的九倍赔偿给顾客,如果按商场要求上网上价格平等,那我们业主不是要每月赔钱?哪来利润?华生购物中心这样对业主限制价格合法吗?我们可以拿初始合同起诉商场吗?它的补充协议我们可以不签吗?
2024-08-26 03:5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华生购物中心的关注和信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或干涉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对于您的疑问,我可以明确指出,华生购物中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因为这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可能构成欺诈行为。 针对您的具体问题。 关于补充协议是否需要签订的问题。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应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并确保其理解无误。如果您发现补充协议中有不合理的内容或者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 关于商品价格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竞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商品价格高于竞争对手且未得到合理补偿,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的法律机构进行咨询,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