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结婚,当时女方年龄未满20岁,没有领取结婚证,后来生有一个小孩,小孩三个月时和前妻离婚。小孩一直由男方扶养,现在小孩一岁八个月。女方一直未拿过抚养费,也未看过孩子,现在提出向女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孩子一直由男方扶养,并且从未吃过母乳,一直吃奶粉。结婚前女方还和其他人生育有一个子女,男方只有此一个孩子。结婚期间所有费用15万全部是男方所出,婚后女方出轨导致婚姻破裂。主要目的是向女方索要孩子抚养费。
2024-08-26 04:55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抚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经父母双方协议不成时,可按照最大利益原则判决;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有必要随另一方生活,但该方负担了主要抚育费的。 综上所述,如果你的孩子确实需要你的帮助,你可以考虑申请法院对抚养权进行判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注意收集证明自己付出较多抚养费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等。最后,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代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