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前女方借她母亲五万,用余生活开支,我写了五万借条,一年后感情不和闹离婚逼我将五万借条写成20万借条说可以不用离婚,但是之后还是离婚了,离婚后又谢了15万借条,现在女方用20万的借条起诉我了,
18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在婚前向其父母借款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如果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女方以婚姻期间的借款作为主张财产请求权的理由之一,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支持您的主张。具体而言,法院会根据借款的具体用途、借款人的身份(即借款人是否是原告方的母亲)、以及借款的金额等因素来判断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有效的法律策略。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达成有利于自己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