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宅基证需要什么手续,在那里办?
2025-10-13 08:28一、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2、乡镇政府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出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核表》,并通知申请人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农民个人或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部门对提出的宅基地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3、现场踏勘。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情况,组织人员到实地进行踏勘,了解其用地面积、位置等基本情况; 4、审批。经踏勘核实后,由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部门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5、发放证书。批准后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发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6、颁发证书。批准后,应按有关规定向农户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三、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建房的书面意见; 4、拟建房屋的图纸; 5、建设资金来源证明; 6、村(居)委会证明等。